[营销杂谈]而我,应该在荷兰的郑姆斯特丹 查看:1340  回复:0

  • 楼主 qwerty
  • 2017-09-28 19:52:17

现在的孩子可能都很难想象,我上学的时候电脑是个非常神圣的东西,计算机室的电脑都罩着白布,进去还要脱鞋。到了夏天,那个屋子里头的味道都杀眼,电脑要是有鼻子的话估计都活不过三年。第一次上机的时候特别小心,命令之间有一个空格的,谁都不敢敲两个。所有人几乎都敲过同一个命令:1+1=(回车)。 昨晚在小区附近的沙县小吃打包夜宵,偶遇群主,只好装着互相没看见。毕竟都是有朋友圈的人,黄金周这几天他应该在法国,而我在美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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